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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网上自我推销是是非非

1999-10-29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张宏 我有话说

在网络日益普及化的今天,人们对网络利用率越来越高,京城的一百多名律师,几百家事务所更是抓住了网络方便、快捷、无界限等特点,纷纷到网络上为自己寻觅更多的发展机会,用设置主页的方式进行“自我宣传”。

对已在网上“挂号”的律师或事务所来说,既可减少广告费用,同时,网络是一个巨大的窗口,通过它可以让更多人尤其是不容易看到其相关材料的“未来”客户了解他们,知道他们存在,知道他们在等待服务!网络会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机会与选择,同时也可以让普通百姓通过向其咨询的方式来普及法律知识,同时展示自己的存在。

目前律师及事务所在网上所做的主页都已初具规模,其内容一般包括个人或事务所及其下属律师的简介、可服务的内容与方式、法律咨询窗口、典型案例分析等。而且法律咨询等动态性强的内容,只要条件允许会经常更换,保持新鲜感,增加对拜访者的吸引力。另外有的主页还会设置“网上招聘”一栏,用网络这种新的途径为事务所更快提供专业人才。

那么他们网上宣传效果如何呢?李文律师事务所的郭小强律师说,“目前看来,网上推荐效果不是很好,因为不可能一上网做宣传就马上会有许多客户,中国人的网上安全感还很弱,不过,打电话咨询的很多。”公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表示,虽然现在宣传效果的短期效应还看不出来,但是有反馈就证明有人知道了我们的存在。我们不会放弃网络这个新方式,因为做律师不是做几天或几年,而是要做十几年或几十年,所以我们搞网上自我推销,不是急功近利,而是看长远效应。

对律师、事务所上网做宣传这一新现象,北京律师协会下属的律师管理处有关人士和一些资深的律师表示不赞同,认为有些网上宣传夸大成就,搞不实推销,对客户有诱导性;而一些还未做主页的事务所,律师则认为网上这个宣传媒介很必要,是有好处的,而且也与现代社会发展潮流符合,国外如美国的律师早就这么做了。不久他们也会到网上来个自我推销。

据业内人士分析,只要网上宣传能以“自律”为前提,加以规范,其发展前景将是十分广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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